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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9-26 15:21:18  浏览次数:1336

一、立卷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材料和管理清册,本校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后勤处会计室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装订成册。

二、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室保管二年,隔年由总账会计造清册,移交给学校档案室,移交时由分管校长监交,办理移交手续,“学校档案中心”接到会计档案,应按要求检查质量。

三、使用

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会计做好查阅会计档案登记,在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将材料带出室外,更不得随便破卷。

四、管理

学校档案室对接受的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便拆封,严防泄密。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必须在财政、档案部门统一布置下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造册、报上级批准后,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会计共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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